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468 |
国药准字H44025019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口服: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一次30~40m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尼莫地平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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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
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
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2)动物实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