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468 |
国药准字Z11020320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墨旱莲、女贞子(酒炙)、牡丹皮、香附(醋炙)、白芍、当归、玄参、柴胡、郁金、王不留行(炒)、人参、法半夏等22味。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更年宁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
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
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