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利林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8:1) |
生产厂家 | Atlantic Laboratories Corporation, Ltd.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25毫克 | 281.25mg:31.25mg(克拉维酸)-250mg(阿莫西林)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558 | 国药准字H20080167 |
用法用量 | 口含,一次1-2片,每2-3小时1次,必要时可重复用药。 | 嚼碎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一次2片,一日3次;7~12岁儿童,一次1.5片,一日3次;1~7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一次半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应超过14天。 |
化学成分 | 地喹氯铵 | |
不良反应 | 1.罕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2.偶见恶心、胃部不适。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腹泻和假膜性结肠炎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可吃饭时服用,上述反应可改善或消失。 2偶见荨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3极少数患者表现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 2 对青霉素等β内酰胺酶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逐渐含化,勿嚼碎口服。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未经医生慎重研究,妊娠期内建议不使用本品。 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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