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利林 | 氨苄西林胶囊 |
生产厂家 | Atlantic Laboratories Corporation, Ltd.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25毫克 | 按Cl6H19N304S计算0.25g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80558 | 国药准字H21024204 |
用法用量 | 口含,一次1-2片,每2-3小时1次,必要时可重复用药。 | 口服。 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
化学成分 | 地喹氯铵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化学名称为: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
不良反应 | 1.罕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2.偶见恶心、胃部不适。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逐渐含化,勿嚼碎口服。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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