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43 |
国药准字H3202555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支(即15~30毫升),分两次在饭前服。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44。 |
化学成分 |
蛋白琥珀酸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 0.5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1 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
2 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禁忌症 |
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
1 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认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
2 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3 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4 勿与浓茶同服。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