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韦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拉韦 狮马龙
生产厂家 Fresenius Kabi Austria GmbH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规格 100ml/瓶;200ml/瓶(棕色玻璃瓶,棕色塑料瓶) 40ml/瓶
剂型 溶液剂 溶液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00065 国药准字ZC20110013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化学成分 乳果糖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不良反应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禁忌症 糖尿病患者慎用,对半乳糖不能耐受者不宜服用。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均禁用。 孕妇及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老年患者用药】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定血清蛋白。【药物过量】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泻,腹泻严重时应减少剂量,治疗初期容易发生。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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