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618 |
注册证号H20080282 |
用法用量 |
喷鼻。6~12岁儿童一次一侧2-3喷,早晨和睡前各1次。 |
气雾剂:16岁以上的患者 开始剂量为 轻度哮喘:100-250 µg bid,中度哮喘:250-500 µg bid,严重哮喘:500-1000 µg bid,然后根据治疗效果调整剂量至哮喘控制或降低至最小有效剂量。4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50 µg或100 µg bid。然后根据治疗效果调整剂量至哮喘控制或降低至最小有效剂量。辅舒良喷鼻剂使用前轻轻摇动药瓶。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个鼻孔各2喷,以早晨用药为好,某些患者需每日2次,每个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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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液浓度为0.05%,相当于每喷含丙酸氟替卡松50微克,辅料为:葡萄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苯乙醇、苯扎氯胺、吐温80、稀盐酸、纯水。 |
不良反应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
经鼻应用皮质激素后曾有发生鼻中隔穿孔的报道,但极为罕见,通常见于作过鼻手术的患者。与其他鼻部吸入剂一样,本品可引起鼻、喉部干燥、刺激,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和气味。鼻衄、头痛、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面部或舌部水肿曾有报道,罕有过敏性/过敏样反应和支气管痉挛的报道。长期、大剂量经鼻腔给予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全身性反应。 |
禁忌症 |
1.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闭角型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3.正在接受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如异卡波肼、苯乙肼、异烟肼等)或三环类抗抑郁药治疗的患者禁用。 |
对任何种类的丙酸氟替卡松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3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3~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药的任何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鼻腔感染时,应予恰当治疗。经鼻腔给予过量的类固醇可造成肾上腺功能的显著抑制,如果有证据表明用药超过推荐的剂量,则应在应激或择期手术期间,考虑给予其它全身性类固醇。存在肾上腺功能受损的情况时,若由全身应用皮质激素治疗转换为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必须特别谨慎小心。虽然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可控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但是在受到严重的夏季过敏源激发时,在某些情况下,应进行适当的辅助治疗,特别是要控制眼部症状。不良反应的发生与患者的个体差异和所使用的类固醇不同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