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10010 |
国药准字H20060471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成人。(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肌肉注射:每次44-110mg,每日1-2次,用灭菌用水稀释为2ml含44mg,5ml含110mg。静脉滴注:每次110-220mg,每日1次。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ml-500ml稀释使用。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C |
甲硫氨酸2与维生素B1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服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静滴时偶有恶心、头痛。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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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肝昏迷患者禁用。 2. 对维生素B1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①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②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③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④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⑤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⑥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半胱氨酸尿症。②痛风。③高草酸盐尿症。④草酸盐沉积症。⑤尿酸盐性肾结石。⑥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⑦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⑧血色病。⑨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⑩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本品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药物过量】过量服用可引起不良反应:每日服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 |
对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病人应注意监测血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