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小檗碱片 | 头孢克洛分散片 |
生产厂家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05克 | 0.25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366 | 国药准字H2009353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1-2 4-6 16-21 2 一日3次 7-9 22-27 2-3 10-12 28-32 3-4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
化学成分 | 头孢克洛 | |
不良反应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1 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 2 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 3 其他:肝酶、尿素氮及肌肝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形等。 |
禁忌症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对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 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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