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鹿胎膏 | 悦康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省平山中药厂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素丸重20毫克 | |
剂型 | 膏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053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
不良反应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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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糖尿病患者慎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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