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鹿胎膏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省平山中药厂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88毫升/瓶 | |
剂型 | 膏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053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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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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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糖尿病患者慎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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