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9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葡萄糖酸氯己定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1.葡萄糖酸氯己定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
约50%的患者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
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2.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3.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4.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5.甲硝唑常可引起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
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
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
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