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9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用法用量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温开水送下。 |
化学成分 |
葡萄糖酸氯己定 |
千斤拨、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不良反应 |
1.葡萄糖酸氯己定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
约50%的患者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
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2.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3.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4.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5.甲硝唑常可引起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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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
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
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
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