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39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葡萄糖酸氯己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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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葡萄糖酸氯己定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
约50%的患者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
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2.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3.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4.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5.甲硝唑常可引起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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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
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
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
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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