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北京长城制药厂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88毫升/瓶 | |
剂型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40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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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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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 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 运动员慎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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