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烟酸片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素丸重20毫克 | |
剂型 | 片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109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6岁为12mg,7~10岁为 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 为17mg,乳母为20mg。 口服: 1.成人: (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 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 (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 一日3次。 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烟酸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1.烟酸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 2.烟酸的一般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 3.大量烟酸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 吐、胃痛等。 4.偶尔大量应用烟酸可致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5.一般服用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 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小剂量。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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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动脉出血。 (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 (3)青光眼。 (4)痛风。 (5)高尿酸血症。 (6)肝病。 (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 (8)低血压。 2.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 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 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 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药物过量】用量超过需要时,绝大部分可经肾排出。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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