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香砂养胃颗粒 古汉养生精片
生产厂家 青岛海天制药厂 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规格 0.41克*12片*5板/盒
剂型 颗粒剂 片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3103 国药准字Z10970128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化学成分 人参、炙黄芪、金樱子、枸杞子、女贞子(制)、菟丝子、淫羊藿、白芍 、炙甘草、炒麦芽、黄精(制)。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包衣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油腻食物。
2. 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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