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香砂养胃颗粒 | 德众 |
生产厂家 | 青岛海天制药厂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克×12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103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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