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痛经灵颗粒 | 古汉养生精片 |
生产厂家 | 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 | 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41克*12片*5板/盒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01 | 国药准字Z10970128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用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二至三个经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人参、炙黄芪、金樱子、枸杞子、女贞子(制)、菟丝子、淫羊藿、白芍 、炙甘草、炒麦芽、黄精(制)。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包衣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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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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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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