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80024 |
国药准字H31022588 |
用法用量 |
阴道内给药,一次1粒,于房事前5分钟放入阴道深处。 |
口服。第一次房事后立即服用本品1片,次日晨须加服1片,以后每次房事后最多每天服1片,每个月经周期不少于12片。如果探亲结束时还未服完12片,则需继续每天服1片,直至服满12片。如已服完12片,但探亲未结束,每次房事后仍需服用1片。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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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 |
不良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可使女性外阴或阴道,甚至男性阴茎发生较严重的刺激症状,如局部瘙痒、疼痛等。 2.少数患者局部有轻度刺激症状,阴道分泌物增多。 |
(1)开始服药时常见恶心、呕吐、乏力、眩晕、嗜睡等。 (2)偶见阴道出血、经量增多或减少、白带增多、乳胀、腹胀等。 |
禁忌症 |
可疑生殖道恶性肿瘤者及有不规则阴道出血者禁用。 |
1、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2、腹泻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初用者可请医师或药师指导。 2.必须放入阴道深处,否则易导致避孕失败。 3.本品放入约5分钟后,方可进行房事;若放入30分钟内未进行房事,再进行房事时,必须再次放药;重复房事者,需再次放药。 4.房事后6小时方可冲洗。 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6.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产品不作为常规女用避孕药应用。2、本产品为探亲夫妇及两地分居探亲时使用。3、服用时不要咀嚼,应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