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舒肝和胃丸 | 至宝三鞭丸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规格 | 6.25克×10丸/盒 | |
剂型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918 | 国药准字Z37021006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9克,一日2 次。 | 口服,小蜜丸一次1盒;一日1次。早饭前或临睡前用温开水送服。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
禁忌症 | 孕妇、儿童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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