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281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5~1.0g,一日3~4次,疗程不超过10天。老年人用药
一日不超过2.6g,疗程不超过5天。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贝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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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可有恶心、烧心、消化不良及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 可引起皮疹。
(3) 可引起嗜睡、头晕及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4) 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征(Reye)的
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5) 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6) 长期应用有可能引起镇痛药性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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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
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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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l)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或其他非甾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本品仅为对症药物,因此在服本品3天后仍发热或服本品10天后仍疼痛者,
必须就医检查。
(3)必须在医生医嘱下方能作为抗风湿药物较长期应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药物过量】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或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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