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789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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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
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
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8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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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明确。【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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