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55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用棉签蘸少许药液涂于鼻腔周壁,感冒见咽痛咳嗽者,可用10倍量温开水稀释后的药液含漱,一日3~4次。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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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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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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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鼻腔涂药及口腔含漱用,不得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对蒜臭特别敏感、恶心和不适者慎用。7.本药用于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受外感风寒者;无外感风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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