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通鼻抗感剂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88毫升/瓶 | |
剂型 | 搽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55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用棉签蘸少许药液涂于鼻腔周壁,感冒见咽痛咳嗽者,可用10倍量温开水稀释后的药液含漱,一日3~4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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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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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鼻腔涂药及口腔含漱用,不得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对蒜臭特别敏感、恶心和不适者慎用。7.本药用于慢性单纯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受外感风寒者;无外感风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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