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405 |
国药准字H20080653 |
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第1~2天:清醒状态下,2小时1次,1次1滴,每天8次;第3~7天:清醒状态下,每天4次,1次1滴。 |
化学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 |
不良反应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眼部用药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结膜刺激、流泪、角膜炎和乳头状结膜炎,发生率约为5~10%。发生率在1~4%的不良反应为球结膜水肿、结膜充血、眼干、流泪、眼部刺激、眼部疼痛、跟脸水肿、头痛、红眼、视力减退和味觉紊乱。 |
禁忌症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2.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诊、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3.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物品污染溶器瓶口。4.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