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05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克(1匙),一日3次。饭后服。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氢氧化铝0.4克,碳酸镁0.15克,碳酸钙0.25克,碳酸氢钠0.2克,颠茄浸膏0.0025克,薄荷油0.003毫升。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5.骨折患者不宜服用。 6.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