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1.治疗蛔虫病、蛲虫病可采用400mg顿服。2.治疗鞭虫病、钩虫病、粪类园线虫病时,一次200mg,每日2次,连服3天。第1疗程未完全治愈者,3~4周后可服用第2疗程。3.治疗绦虫病,1次300mg,每日2次,连服3天。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甲苯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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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因本药在肠道内吸收甚少,因此在治疗剂量内不良反应较少。有时可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及头痛,偶有乏力、皮疹。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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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感染蛔虫较重的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蛔虫游走现象,而引起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因此为防止蛔虫感染较重的患者出现这种现象,可同时服用左旋咪唑。2.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本药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禁用。【儿童用药】4岁以上儿童用量同成人剂量,4岁以下儿童减半,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药物过量】在服用后数小时内催吐或洗胃,此外则对症处理。目前尚无特异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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