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4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 10?20ml,一日3次,餐前服。儿童:口服,按体重一次200?400ug/Kg ,每8小时1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多潘立酮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多潘立酮是一种比较安全的药物,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一般不会产生中枢副作用。常规剂量应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到7%,主要包括口干、头痛、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随血浆催乳素水平升高,可能有溢乳、男性乳房女性化及乳痛等症状。部分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腹部痉挛或皮疹。有镇静作用,可引起倦怠、嗜睡、头晕等。轻度不良反应通常可以耐受,继续服药症状有时自然消失,不良反应较重时需停药,停药后症状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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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禁用于嗜铬细胞瘤、乳癌、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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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抗胆碱药不应与本品同时服用,前者可能会减弱本品的作用。2.1岁以下小儿慎用,多潘立酮无中枢不良反应是由于它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1岁以下小儿由于其代谢和血-脑脊液屏障功能发育尚不完全,应用时不能完全排除发生中枢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故须密切监护。3.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或低钾血症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须注意,有可能加重心律失常。4.不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应用。5.帕金森患者止吐仅在其他较安全止吐措施失败时使用,疗程最长为12周。6.药经肝脏、肾脏代谢,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长期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儿童用药】1岁以下小儿慎用。儿童用药的指征仅限于控制化疗相关的恶心、呕吐。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