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水杨酸苯甲酸搽剂(Ⅰ)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40ml/瓶 | |
剂型 | 喷雾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65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对角化型足癣,宜在40-45℃温水中浸泡15-20分钟后,再用药涂搽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30毫克,苯甲酸60毫克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婴幼儿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本品后应立即洗手。6.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7.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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