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363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O0毫克,人工牛黄1O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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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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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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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