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乙水杨胺片 | 氨糖美辛肠溶片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山西远景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25g | 25mg(吲哚美辛)-75mg(盐酸氨基葡萄糖)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635 | 国药准字H2007393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氨基葡萄糖75mg,吲哚美辛25mg。 | |
不良反应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口服不良反应少,偶见过敏反应,有皮疹等表现。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肾功能不全、孕妇、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停药就医; 8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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