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浦秀
生产厂家 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为分厂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2%)。 5mg*60片
剂型 膏剂 片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4089 国药准字H20030532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化学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疼(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禁忌症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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