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581 |
国药准字Z11020320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疮面后,轻轻揩干。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加轻揉,每日数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30毫克、硼酸50毫克、甘油50毫克。 |
墨旱莲、女贞子(酒炙)、牡丹皮、香附(醋炙)、白芍、当归、玄参、柴胡、郁金、王不留行(炒)、人参、法半夏等22味。 |
不良反应 |
可有刺激和烧灼感,偶见过敏反应。 |
更年宁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小儿和老年人应避免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