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34 |
国药准字H41024841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素油、甘草、桔梗、菊花、苦杏仁、连翘、芦根、桑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薄菏脑、石膏、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钠敏、对乙酰氨基酚。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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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
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黏稠。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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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3岁以下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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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乙酰氨基酚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HL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氨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菌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毒性危险。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损害。
2、马来酸氯苯那敏
(1)对其他抗组按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3)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4)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乙酰氨基酚和氯苯那敏均可由乳汁中分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禁用。
【老年用药】老年人对氯苯那敏反应较敏感,应酌减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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