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杏苏感冒颗粒 | 蛤蚧定喘胶囊 |
生产厂家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重15g | 每粒装0.5g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32 | 国药准字Z10940033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杏仁、紫苏叶、陈皮、前胡、桔梗、茯苓、半夏(姜制)、灸甘草、紫苏叶油等。 |
蛤蚧、炒紫苏子、瓜篓子、炒苦杏仁 、麻黄、石膏、甘草、紫苑、醋鳖甲、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煅石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明胶。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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