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益母草颗粒 | 益母颗粒 |
生产厂家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4g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31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益母草480g 当归240g 川芎120g 木香45g。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1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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