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
生产厂家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0克 | 尚不明确。 |
剂型 | 洗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02 | 国药准字H21023760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皮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化学成分 | 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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