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05 |
国药准字H5102337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胶囊加1袋颗粒矫味剂。先将颗粒矫味剂用50-100毫升热水溶解。然后将胶囊的内容物倒入水中,溶解后饭后服用。一日1次。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硫酸亚铁50毫克(相当于铁10毫克),维生素C30毫克,并附1袋颗粒矫味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10毫升含硫酸亚铁120毫克,硫酸锌4毫克,硫酸铜2毫克,盐酸赖氨酸20毫克,维生素B62毫克,维生素B120.0002毫克。 |
不良反应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本品可引起肠蠕动减少,可致便秘,并排泄黑便。 |
禁忌症 |
1.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有缺铁其他的贫血患者禁用。2.血友病患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急性或活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铁负荷过高、血色并含铁血黄素沉着、严重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禁用。 2.非缺铁性贫血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3.不能与浓茶同服。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 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3.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 4.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应与浓茶同服。 6.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