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太宁 | 悦康 |
生产厂家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3.4克×12枚/盒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栓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