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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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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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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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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