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太宁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3.4克×12枚/盒 | 40ml/瓶 |
剂型 | 栓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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