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塞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滑石粉,硬脂。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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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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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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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由医师明确诊断,在医师建议下购买使用。2.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4.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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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