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溶液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94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每毫升眼用混悬液醋酸泼尼松龙prednisoloneacetate5mg,硫酸新霉素neomycinsulfate5mg,硫酸多粘菌素BpolymyxinBsulfate10,000iu。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患有能引起角膜变薄的疾病时局部使用类固醇可出现穿孔现象,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症状及不常见的过敏反应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青光眼或眼睛严重疼痛者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生。 2.曾因滴眼液引起过敏症状者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生。 3.该药品含防腐剂苯扎氯铵,佩戴隐形眼睛(角膜接触镜)时不要使用该药品。 4.该药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请勿使容器前端触及眼睛或睫毛,避免污染瓶内药水。 5.使用时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 7.请按用法用量使用。 8.如使用后视力模糊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9.如使用2周后症状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0.如使用过量,请咨询医生。 11.请在开封后1月内使用。 1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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