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水杨酸复合洗剂 | 足光散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5g*2包+6g*2包 | 40克×3袋 |
剂型 | 颗粒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51 | 国药准字Z20025431 |
用法用量 | 外用。使用时将粉剂1包(15g),与溶液剂6g(1瓶)同时倾入1000ml沸水中溶解,待温热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浸泡30分钟,晾干即可,每次1剂,每日1次,连用2日。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毫克、苯甲酸毫克、硼酸毫克、乳酸毫克,以粉剂与溶液剂分别包装。 | 苦参﹑水杨酸﹑苯甲酸﹑硼酸。 |
不良反应 | 局部可见干燥感、刺激感或红斑,偶见过敏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严重糜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45摄氏度左右较适合。 4.用后24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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