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A酸乳膏 | 达芙文 |
生产厂家 | 中山尼克美制药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规格 | 0.001 | 包装:本品置于白色低密度聚丙烯管中,带有白色螺旋盖,内装30克凝胶。 |
剂型 | 膏剂 | 凝胶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62 | 注册证号H20160022 |
用法用量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 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阿达帕林,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 |
不良反应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禁忌症 | 1.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2. 哺乳期妇女禁用。3.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4. 眼部禁用。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2.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6.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2、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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