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86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 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 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 癣2~4周,花斑癣2周。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 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
禁忌症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 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 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 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 乳。【儿童用药】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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