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赖氨葡锌颗粒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5克/袋 | 40ml/瓶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20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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