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22 |
国药准字H44024928 |
用法用量 |
阴道局部用药,每晚1枚,10日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常用量: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主要成份联苯苄唑。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 分子式:C18H20FN3O4 分子量:361.38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如局部红斑、瘙痒、灼热感或刺痛感。 |
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偶可发生: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静脉炎。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症 |
1. 对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2. 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4. 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