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0 |
国药准字S20040052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将安瓶或西林瓶中的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干粉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后直接涂抹于或用喷雾器喷于清创后的伤患处,或在伤患处覆以适当大小的消毒纱布,将药液均匀滴加于纱布,适当包扎即可,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的最适用量约为150IUc |
化学成分 |
肝素钠。 |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来源于基因工程重组的大肠杆菌。 |
不良反应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本品使用面积超过10%体表面积时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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